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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25日府授工採字第1093014792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代碼:F1批發業、F2零售業或CJ01010製帽業。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納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繳納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於訂約前繳納。
2.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3%,全部完成履約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由廠商保固1年。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1年3月31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間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4.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02-23313561轉2083業務承辦人林俊緯。
5.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150萬4,916元整。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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