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87 已決標公告

臺北市大同承德路3段320號(大龍段二小段232地號)建物拆除工程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7/09/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6,096
原始預算
$ 1,041,111
底價金額
$ 806,666
決標折數
71.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12 拆除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王怡婷/連財顧
聯絡電話 (02) 23318843 #23119536
傳真號碼 (02) 23832803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9/11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9/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9
廠商代碼 27264172
廠商名稱 總行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大同北路217號3樓
廠商電話 (02) 82953533
決標金額 576,096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9/28 - 107/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04516752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66313480
廠商名稱_2 益勝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26370415
廠商名稱_3 世程工程行
組織型態_2 其他
廠商代碼_5 24382035
廠商名稱_4 頡笙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6 22343557
廠商名稱_5 德福興業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7 54807116
廠商名稱_6 皇城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8 54943288
廠商名稱_7 隆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9 70390380
廠商名稱_8 弘祥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臺北市大同承德路3段320號(大龍段二小段232地號)建物拆除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76,096元
底價金額 806,666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576,096元
未得標廠商 總行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718,0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未得標廠商_2 頡笙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785,000元
未得標廠商_3 德福興業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771,820元
標價金額_4 666,000元
未得標廠商_4 隆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_2
未得標原因_2 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未得標廠商_5 弘祥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5 670,000元
未得標廠商_6 世程工程行
標價金額_6 642,000元
標價金額_7 735,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9/27
決標公告日期 107/10/01
契約編號 1078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76,096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前為建築材料批發商,與各進購價或協力廠商配合多年,另有「廢乙清」清除處理牌照,無須委外清理廢棄物,亦自備重型機具及車輛,無須向外承租。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附加說明 一、經審查後認定說明尚非完全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故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機關執行程序三,請廠商於收到本局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供差額保證金6萬9,237元。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期: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約定之日起算1年。 四、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王怡婷/連財顧
聯絡電話
(02) 23318843 #23119536
傳真號碼
(02) 23832803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9/11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9/03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9
廠商代碼
27264172
廠商名稱
總行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大同北路217號3樓
廠商電話
(02) 82953533
決標金額
576,096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9/28 - 107/12/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04516752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66313480
廠商名稱_2
益勝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26370415
廠商名稱_3
世程工程行
組織型態_2
其他
廠商代碼_5
24382035
廠商名稱_4
頡笙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6
22343557
廠商名稱_5
德福興業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7
54807116
廠商名稱_6
皇城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8
54943288
廠商名稱_7
隆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9
70390380
廠商名稱_8
弘祥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臺北市大同承德路3段320號(大龍段二小段232地號)建物拆除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泰源建材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576,096元
底價金額
806,666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576,096元
未得標廠商
總行營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718,0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未得標廠商_2
頡笙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785,000元
未得標廠商_3
德福興業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771,820元
標價金額_4
666,000元
未得標廠商_4
隆準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_2
未得標原因_2
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未得標廠商_5
弘祥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5
670,000元
未得標廠商_6
世程工程行
標價金額_6
642,000元
標價金額_7
735,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9/27
決標公告日期
107/10/01
契約編號
10787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576,096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前為建築材料批發商,與各進購價或協力廠商配合多年,另有「廢乙清」清除處理牌照,無須委外清理廢棄物,亦自備重型機具及車輛,無須向外承租。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3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附加說明
一、經審查後認定說明尚非完全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故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機關執行程序三,請廠商於收到本局通知之日起5日內提供差額保證金6萬9,237元。 二、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10%。 三、保固期:自驗收結果符合契約約定之日起算1年。 四、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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