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本局辦公大樓機電空調消防給排水等相關設備養護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12/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普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20,000
原始預算
$ 3,613,980
底價金額
$ 3,404,000
決標折數
91.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嘉彬/劉建邦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2/2980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羅嘉彬/劉建邦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2/2980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pm160088@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金額計90萬3,495元,合計採購金額計451萬7,475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04
原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等儲存設備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3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 機電工程業、E602 冷凍空調工程業。冷凍空調工程業須另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甲種電匠執照1員或乙種電匠執照1員、丙級冷凍空調執照2員、消防設備士或取得暫行從事消防安全人員須知士級執照1員、室內配線或水管配管1員、吊籠操作執照1員、能源管理執照1員(須檢附證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簽約前繳納。 2.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5.對設備養護有疑義者,請洽02-23313561轉2302業務承辦人羅嘉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嘉彬/劉建邦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2/2980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羅嘉彬/劉建邦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2/2980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pm160088@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金額計90萬3,495元,合計採購金額計451萬7,475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04
原公告日
106/1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隨身碟等儲存設備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2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3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勞務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 機電工程業、E602 冷凍空調工程業。冷凍空調工程業須另檢附有效期間內之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甲種電匠執照1員或乙種電匠執照1員、丙級冷凍空調執照2員、消防設備士或取得暫行從事消防安全人員須知士級執照1員、室內配線或水管配管1員、吊籠操作執照1員、能源管理執照1員(須檢附證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簽約前繳納。 2.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2月5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5.對設備養護有疑義者,請洽02-23313561轉2302業務承辦人羅嘉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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