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62 已決標公告

本局「汰換高壓設備真空斷路器」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太祥機電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2,000
原始預算
$ 637,938
底價金額
$ 540,000
決標折數
63.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宜鍵/謝和軒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3/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李宜鍵/謝和軒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3/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klg02113@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簽約前繳納。 2.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限:2年。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預定決標日: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局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6.本案屬資本門採購案,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擬於招標文件及開標紀錄載明「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局得先辦理保留決標,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若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項第2款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宜鍵/謝和軒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3/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李宜鍵/謝和軒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303/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klg02113@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9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6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105年09月0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修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相關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有效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簽約前繳納。 2.保固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即結算金額)之3%。保固期限:2年。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6年1月16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4.預定決標日: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局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5.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 6.本案屬資本門採購案,因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擬於招標文件及開標紀錄載明「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局得先辦理保留決標,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若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項第2款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8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