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6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局本部1樓壁櫥、地板及OA裝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6/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志榮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3,588
原始預算
$ 194,588
底價金額
$ 194,000
決標折數
99.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筱婷/張素鳯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225/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林筱婷/張素鳯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225/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titi@police.taipei/cm7174@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電腦儲存設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 (2)網路下載:自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並自行列印(A4直印)。 2.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3.履保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簽約前繳納。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5.如對本案規格需求有疑義,請洽本局外事科承辦人林筱婷,電話(02)23313561轉222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聯絡人
林筱婷/張素鳯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225/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林筱婷/張素鳯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225/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titi@police.taipei/cm7174@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電腦儲存設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6/02/21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1)室內裝修業,須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登記證、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建築師事務所,須檢附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 (2)網路下載:自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並自行列印(A4直印)。 2.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45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3.履保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10%,簽約前繳納。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2月1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5.如對本案規格需求有疑義,請洽本局外事科承辦人林筱婷,電話(02)23313561轉222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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