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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所訂版本並依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05年9月1日府工採字第10530240000號函頒契約範本使用。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於簽約前繳納。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05年12月2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
3.保固保證金:契約金額之3%。
4.本案公告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本局得先辦理保留決標,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高於保留決標金額者,照價決標;若低於保留決標金額者,則依投標須知第59點第4項第2款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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