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52 已決標公告

106年兼指揮官(市長)慰問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值勤人員慰問品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決標日:105/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龐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50,000
原始預算
$ 6,2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53 - 肥皂, 清潔劑, 香水及盥洗用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易達/張素鳳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086/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謝易達/張素鳳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086/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ts701102@tcpd.gov.tw/cm7174@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2成之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1,250,000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電腦儲存設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9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F大類
批發零售等相關行業 (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注意事項: (1)親自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地點: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請自備隨身碟)。 (2)網路下載:自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並自行列印(A4直印)。 (3)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簽約前。 (4)本案採購25,000份盥洗清潔用品禮盒,每份單價250元,禮盒內至少需含有:沐浴清潔用品1份、洗髮清潔用品1份、潔齒用品2份、毛巾1份及其他與盥洗清潔相關之用品。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方式辦理,得不訂底價。並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5)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如對本案需求規格有疑義者,請與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易達聯絡,電話:02-23887129;有關招標有疑義者,請與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張素鳳聯絡,電話:02-23119536,地址: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謝易達/張素鳳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086/2121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後勤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聯絡人
謝易達/張素鳳
聯絡電話
(02)23313561#2086/2121
傳真號碼
(02)23832803
電子郵件信箱
ts701102@tcpd.gov.tw/cm7174@tcp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2成之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1,250,000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不提供紙本,請自備電腦儲存設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16 17:00
開標時間
105/12/19 15: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L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1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臺北市政府頒訂之財物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具有F大類
批發零售等相關行業
(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注意事項: (1)親自領取: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之辦公時間。地點: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2樓後勤科綜合股(請自備隨身碟)。 (2)網路下載:自政府採購領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並自行列印(A4直印)。 (3)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契約金額之10%,簽約前。 (4)本案採購25,000份盥洗清潔用品禮盒,每份單價250元,禮盒內至少需含有:沐浴清潔用品1份、洗髮清潔用品1份、潔齒用品2份、毛巾1份及其他與盥洗清潔相關之用品。依政府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方式辦理,得不訂底價。並依政府採購法子法-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經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5)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2、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月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另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1日。如對本案需求規格有疑義者,請與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易達聯絡,電話:02-23887129;有關招標有疑義者,請與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張素鳳聯絡,電話:02-23119536,地址:臺北市延平南路96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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