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00358 已決標公告

113年警用無線電藍芽耳機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飛翔無線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43,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400,000
決標折數
97.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代碼 3.79.13.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育甄
聯絡電話 (02)23318845#146
機關代碼 3.79.13.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聯絡人 張育甄
聯絡電話 (02)23318845#146
傳真號碼 (02)23119213
電子郵件信箱 eunice810610@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2 09:30
開標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L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使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附證明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113年警用無線電藍芽耳機採購案規範書』之規定,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40萬元。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因應臺北市政府為全面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除正本(紙本用印)2份外,另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用印。 (五)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管理組(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電話:02-23119241、傳真:02-23119213) 。 (六)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以機關所在地為準),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隊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育甄
聯絡電話
(02)23318845#146
機關代碼
3.79.13.54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聯絡人
張育甄
聯絡電話
(02)23318845#146
傳真號碼
(02)23119213
電子郵件信箱
eunice810610@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3/03/12 09:30
開標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臺北市政府警察局L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5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8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使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附證明文件及其他注意事項詳如『113年警用無線電藍芽耳機採購案規範書』之規定,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40萬元。 (二)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3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述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3月8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四)因應臺北市政府為全面推動契約文件電子化,除正本(紙本用印)2份外,另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用印。 (五)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管理組(地址:10042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電話:02-23119241、傳真:02-23119213) 。 (六)截止投標日、開標日倘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以機關所在地為準),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隊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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