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02 已截止

106-108年度公務汽車委託修護計15輛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公告日:105/12/13 截止日:105/1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2/22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機關代碼 3.79.13.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王宥方
聯絡電話 (02)27590840#1614
機關代碼 3.79.13.5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聯絡人 王宥方
聯絡電話 (02)27590840#1614
傳真號碼 (02)27262177
電子郵件信箱 yfwang0313@police.taipei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1010汽車修理業或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六、廠商需於臺北巿境內設有合法之維修廠,並應機關車輛使用單位需求,實施車輛故障排除之義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機關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決選後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為期3年,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有資格不符情形者,限期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刪除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有效期限屆滿後,機關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 月16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5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7590840轉1614王宥方,傳真:2726217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80號行政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王宥方,電話:27590840轉1614。 四、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五、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六、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5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王宥方
聯絡電話
(02)27590840#1614
機關代碼
3.79.13.5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聯絡人
王宥方
聯絡電話
(02)27590840#1614
傳真號碼
(02)27262177
電子郵件信箱
yfwang0313@police.taipei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2 17: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刊登公報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A01010汽車修理業或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F21403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六、廠商需於臺北巿境內設有合法之維修廠,並應機關車輛使用單位需求,實施車輛故障排除之義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機關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決選後廠商須提供證件正本供查驗。
名單之有效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名單展期手續
為期3年,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有資格不符情形者,限期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刪除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有效期限屆滿後,機關重新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2 月16 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5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7590840轉1614王宥方,傳真:2726217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80號行政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王宥方,電話:27590840轉1614。 四、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五、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六、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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