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辦公大樓清潔維護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艾迪爾國際人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70,404
原始預算
$ 1,600,000
底價金額
$ 1,375,0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育賢
聯絡電話 (02)23143306
機關代碼 3.79.13.4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
聯絡人 沈育賢
聯絡電話 (02)23143306
傳真號碼 (02)23821504
電子郵件信箱 sn0606@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金額計36萬5,000元,合計採購金額196萬5,000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8: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會議(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及病媒防治業(J10102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6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143306沈育賢,傳真:23821504,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總務室。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張伯瑚,電話:23143306。 四、
決標日期 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七、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4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沈育賢
聯絡電話
(02)23143306
機關代碼
3.79.13.42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
聯絡人
沈育賢
聯絡電話
(02)23143306
傳真號碼
(02)23821504
電子郵件信箱
sn0606@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情形: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金額計36萬5,000元,合計採購金額196萬5,000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9 18: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會議(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住宅及建築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 及病媒防治業(J101020)。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該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簽章者無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06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143306沈育賢,傳真:23821504,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號10樓總務室。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張伯瑚,電話:23143306。 四、
決標日期
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六、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七、本契約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機關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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