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7樓總務室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4樓小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1樓收發文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臺北市政府之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證明:
(一)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檢附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檢附承攬工程手冊、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三)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等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二)履約保證金繳交期限:決標次日起15日內。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6月1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15年6月15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行政組警員劉柄宏電話:02-27909716地址:臺北市民權東路6段101號。
(五)本工程無預付款。
(六)投標廠商請注意,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八)本案預定決標日:同本案開標日。
(九)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採購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十)投標廠商可自行赴本分局內湖派出所(本市內湖區內湖路二段261號)施工現場詳實勘查評估。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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