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PD11404 已決標公告

本分局辦公大樓空調系統及附屬設備保養維護(全責式)」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源茂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00,000
原始預算
$ 1,211,000
底價金額
$ 1,125,580
決標折數
97.7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柄宏
聯絡電話 (02)27909716#1105
機關代碼 3.79.13.3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
聯絡人 劉柄宏
聯絡電話 (02)27909716#1105
傳真號碼 (02)87924789
電子郵件信箱 bp913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契約服務期間1年3個月(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增購期間承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受託繼續履約,增購金額以不逾131萬1,500元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4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保管款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認真負責參與投標之廠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受託人積極履行契約之功能及保障機關基本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1樓收發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計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分局依據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市府函頒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具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電器承裝業,並具有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等項目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二、履約保證金繳交期限:簽約前。 三、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本案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六、投標廠商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七、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13年1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行政組警員劉柄宏電話:02-27909716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九、本須知未載明事項,依其他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 十、本案預定決標日:同本案開標日。 十一、本案核定底價112萬5,58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柄宏
聯絡電話
(02)27909716#1105
機關代碼
3.79.13.35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
聯絡人
劉柄宏
聯絡電話
(02)27909716#1105
傳真號碼
(02)87924789
電子郵件信箱
bp9132@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11,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契約服務期間1年3個月(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增購期間承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受託繼續履約,增購金額以不逾131萬1,500元為原則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30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4樓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保管款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保障認真負責參與投標之廠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受託人積極履行契約之功能及保障機關基本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01號1樓收發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計12個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分局依據臺北市政府規定,採用市府函頒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項目需具有冷凍空調工程業及電器承裝業,並具有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資格等項目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二、履約保證金繳交期限:簽約前。 三、保固保證金額度:無。 四、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五、本案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六、投標廠商不得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 七、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3年12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將於113年1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八、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行政組警員劉柄宏電話:02-27909716地址: 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101號。 九、本須知未載明事項,依其他招標文件及政府採購相關法令規定。 十、本案預定決標日:同本案開標日。 十一、本案核定底價112萬5,58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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