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03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會議廣播系統設備更新採購安裝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7,800
原始預算
$ 268,000
底價金額
$ 248,568
決標折數
91.6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3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3.31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 北投區 中央北路1段1號
聯絡人 吳世敬
聯絡電話 (02) 28923874
傳真號碼 (02) 28966869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3/30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3/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北投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2
廠商代碼 97310754
廠商名稱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代碼_2 16301875
廠商名稱_2 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通河東街1段162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8838777
決標金額 227,8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5/03/30 - 105/04/29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05年度會議廣播系統設備更新採購安裝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2
底價金額 248,568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27,800元
未得標廠商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3/30
原決標公告日期 105/04/01
決標公告日期 105/04/13
契約編號 105A0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27,800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3.3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附加說明 旨揭財務採購案業於105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本分局4樓會議室舉行開標事宜。 本案於公告期程內計有4家廠商電子領標,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內計有2家廠商投標,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予以編號(1)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2時30分)及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6時50分);查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經審查廠商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即依原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舉行開標作業。 本案依招標文件規定,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經開啟投標封套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結果如下: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型錄第(一)項第2點:『前面板具電源開關鍵、電源指示燈、4*20LCD功能顯示窗(可顯示繁/簡體中、英文操作設定)及按鍵做簡易主機操作。』及該型錄背面第(一)項第6點:『底座內置HI-FI揚聲喇叭(2.5吋/2W),當該麥克風發言同時會自動靜音以避免嘯叫聲,並具數位30級顯示窗可個別上下修正音量。』之說明部分,與本分局規範第(一)項第2點:『主機具4x20位元以上LCD顯示幕,可顯示會議管理模式設定及會議麥克風輸出音量大小/感度..等功能狀態。』及第(一)項第6點:『會議麥克風系統所有功能及音量輸出/輸入調整控制,皆以數字或文字顯示於LCD螢幕並用按鍵式操作30段以上執行數位化調整大小。』經核對審查後,有關該型錄對於LCD顯示麥克風輸出音量大小等功能,並以數字或文字顯示於LCD螢幕之敘述並不明確,有規格不符之疑義,提請廠商當場說明。 有關「承鑫實業有限公司」規格不符之疑義,依據本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之「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欄位內所載「型錄及商品驗證證明文件」之規定,本分局已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內容載明相關投標資格證明文件,並於開標時針對規格進行審查是否合格,惟該廠商既無法當場說明其規格資料敘述不明確之疑義,經主持人與監辦人員當場討論後決議,宣布審查結果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9點第3款:「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據以判定「承鑫實業有限公司」資格不符。 續開啟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之證件封審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續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開啟價格封進行審查,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屬不合格標,故不予審查價格標;經開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價格封進行審查,「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價為新臺幣(以下同)22萬7,800元整,經主持人開啟底價封審視底價後,「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價有進入本分局核定底價24萬8,568元整,故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予「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截標時間 期限內計有2家廠商投標,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予以編號(1)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2時30分)及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6時50分);查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經審查廠商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即依原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舉行開標作業。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3.31
單位名稱
行政組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 北投區 中央北路1段1號
聯絡人
吳世敬
聯絡電話
(02) 28923874
傳真號碼
(02) 28966869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5/03/30 10:00
原公告日期
105/03/2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北投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契約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2
廠商代碼
97310754
廠商名稱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代碼_2
16301875
廠商名稱_2
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通河東街1段162號2樓
廠商電話
(02) 28838777
決標金額
227,8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5/03/30 - 105/04/29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05年度會議廣播系統設備更新採購安裝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2
底價金額
248,568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27,800元
未得標廠商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資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5/03/30
原決標公告日期
105/04/01
決標公告日期
105/04/13
契約編號
105A03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227,800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3.3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
附加說明
旨揭財務採購案業於105年3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本分局4樓會議室舉行開標事宜。 本案於公告期程內計有4家廠商電子領標,並於截止投標期限內計有2家廠商投標,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予以編號(1)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2時30分)及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6時50分);查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經審查廠商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即依原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舉行開標作業。 本案依招標文件規定,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經開啟投標封套審查投標廠商資格結果如下: 「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所提供之型錄第(一)項第2點:『前面板具電源開關鍵、電源指示燈、4*20LCD功能顯示窗(可顯示繁/簡體中、英文操作設定)及按鍵做簡易主機操作。』及該型錄背面第(一)項第6點:『底座內置HI-FI揚聲喇叭(2.5吋/2W),當該麥克風發言同時會自動靜音以避免嘯叫聲,並具數位30級顯示窗可個別上下修正音量。』之說明部分,與本分局規範第(一)項第2點:『主機具4x20位元以上LCD顯示幕,可顯示會議管理模式設定及會議麥克風輸出音量大小/感度..等功能狀態。』及第(一)項第6點:『會議麥克風系統所有功能及音量輸出/輸入調整控制,皆以數字或文字顯示於LCD螢幕並用按鍵式操作30段以上執行數位化調整大小。』經核對審查後,有關該型錄對於LCD顯示麥克風輸出音量大小等功能,並以數字或文字顯示於LCD螢幕之敘述並不明確,有規格不符之疑義,提請廠商當場說明。 有關「承鑫實業有限公司」規格不符之疑義,依據本案招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之「其他應附證件或特定資格文件」欄位內所載「型錄及商品驗證證明文件」之規定,本分局已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內容載明相關投標資格證明文件,並於開標時針對規格進行審查是否合格,惟該廠商既無法當場說明其規格資料敘述不明確之疑義,經主持人與監辦人員當場討論後決議,宣布審查結果依本案投標須知第49點第3款:「廠商負責人如未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據以判定「承鑫實業有限公司」資格不符。 續開啟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之證件封審查,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本案續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開啟價格封進行審查,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屬不合格標,故不予審查價格標;經開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價格封進行審查,「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價為新臺幣(以下同)22萬7,800元整,經主持人開啟底價封審視底價後,「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價有進入本分局核定底價24萬8,568元整,故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布決標予「盟惠企業有限公司」。
截標時間
期限內計有2家廠商投標,依廠商投標先後順序予以編號(1)號:「承鑫實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2時30分)及編號(2)號:「盟惠企業有限公司」(標封投遞收件時間為3月29日16時50分);查本案為第2次公開招標,經審查廠商家數,符合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得不受前項3家廠商之限制之規定,即依原招標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舉行開標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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