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10703 已決標公告

107年辦公大樓機電、空調及消防等相關設備養護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05,620
原始預算
$ 2,194,57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64.0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3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洋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機關代碼 3.79.13.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聯絡人 吳承洋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傳真號碼 (02)28813851
電子郵件信箱 marco12349@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4,5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時間:108年1-2月份。增購期間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受託繼續履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3 17: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3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3.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公司登記。4.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甲種電匠執照影本乙份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證乙份)及甲種勞安業務主管、檢附勞保在職證明。5.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持有電氣技術顧問團體登記證(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2條),得標後履約前應簽訂高低壓電氣設備定期檢測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預定決標日期:107年2月23日。(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六)、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3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洋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機關代碼
3.79.13.3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聯絡人
吳承洋
聯絡電話
(02)28813851
傳真號碼
(02)28813851
電子郵件信箱
marco12349@police.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194,57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時間:108年1-2月份。增購期間廠商應依原契約條件內容及價金受託繼續履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2/23 17:00
開標時間
107/02/23 17:3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23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3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1.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2.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甲等(含以上)。3.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公司登記。4.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甲種電匠執照影本乙份或乙級室內配線技術證乙份)及甲種勞安業務主管、檢附勞保在職證明。5.用電設備檢測維護業(IF02010)持有電氣技術顧問團體登記證(專任電氣技術人員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管理規則第2條),得標後履約前應簽訂高低壓電氣設備定期檢測契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預定決標日期:107年2月23日。(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檢舉電話受理窗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23887110、傳真: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五)、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六)、預算數以逐年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足以支付時,本分局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若得標廠商無法依通過之預算數承接,則契約視同無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2/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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