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期間115年12月31日止,30% 金額計73萬200元,合計採購金額316萬4,200元,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4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40日曆天完成全部貨品履約交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C306010成衣業、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C805060塑膠皮製品製造業、F401010國際貿易業、F301030一般百貨業。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三、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新臺幣24萬元整,簽約前繳納。
二、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整。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4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5年4月2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75-2100轉1611郭佩瑜,傳真:2311-4351,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許懷文,電話:2375-2100轉1103。
四、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無規格審查)。
五、本契約及所含文件如經臺北市議會或議員調閱相關文件時,得於遮蔽隱私或營業秘密之資訊後即提供之,不受保密條款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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