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3個月:期間自115年10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4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1樓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資訊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公告預算數以完成法定程序為準,若本項預算未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或通過之預算數不⾜以⽀付時,本⼤隊得依預算數與得標廠商協商,如未取得廠商書⾯同意,則以廢標處理。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12⽉4⽇前以書⾯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4年12⽉10⽇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本機關聯絡電話:23752100轉1608蔡盈琳,傳真:23114351,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路26號5樓總務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事故處理組陳帟河,電話:23752100轉1421。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