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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4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管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丙等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本機關聯絡電話:(02)23752100轉1603趙家賢,傳真:(02)23114351,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投標廠商如對本案需求規格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陳世軒建築師事務所」顏明南,電話:(02)8943-4172。
三、本案履約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景豐街79號對面(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一分隊), 聯絡窗口:盧世雄、電話:(02)2368-9175,投標廠商須至現場勘驗估價。
四、
決標日期
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預計金額為核定底價金額。
六、協助機關取得使用執照及相關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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