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3 已截止

107年度至108年度公務汽車(警用汽車63輛)車輛委託修護案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公告日:106/12/18 截止日:106/1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招標公告
預算金額
$ 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6/12/2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2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行政組警員籃緯祥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行政組警員籃緯祥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blue8014@police.taipei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1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12/25 09: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凡持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文件者。營業項目:需具有JA01010汽車修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本分局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決選後廠商需提供投標文件正本查驗核對
名單之有效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
名單展期手續 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有資格不符情形者,限期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刪除。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檢具臺北巿或新北市境內設有合法之汽車維修廠之證明文 件,未檢具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30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專人送達: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本機關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五、投標廠商如對本案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分局總務室電話(02)2325-7215。 六、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檢舉單位、電話及信箱: 1、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 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電話:23887115、23887116。傳真:23887125、地址:臺 北市延平南路96號。 3、本分局行政組籃緯祥先生、電話23257215、傳真:23256820、地址:臺北市仁愛路3段 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09:00
開標時間 代之。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23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行政組警員籃緯祥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機關代碼
3.79.13.23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聯絡人
行政組警員籃緯祥
聯絡電話
(02)23257215
傳真號碼
(02)23256820
電子郵件信箱
blue8014@police.taipei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8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6/12/25 09: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刊登公報
是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凡持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他廠商登記、設立之證明文件、納稅證明、信用證明等文件者。營業項目:需具有JA01010汽車修理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由本分局公開審查投標廠商之資料文件影本,決選後廠商需提供投標文件正本查驗核對
名單之有效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為期2年)
名單展期手續
合格廠商名單有效期限內,不再逐年公告辦理資格審查。 修正合格廠商名單;原合格廠商名單之廠商有資格不符情形者,限期該廠商提出說明,辦理複查,逾期未提出說明或複查不合格者,將自合格廠商名單刪除。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公告邀請所有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7日曆天內檢具臺北巿或新北市境內設有合法之汽車維修廠之證明文 件,未檢具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領取方式: (1)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於上班時間內至本分局〈總務室〉領取。 (2)郵索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分局。信封外請註明郵購採購標的的名稱,信內附填妥收信人地址、姓名之限時掛號回郵信封(大4K)貼足郵票。郵索者應自行考量本分局作業及郵寄時間,倘無法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 電子領標:詳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web.pcc.gov.tw/) 2、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8時30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 3、地點:臺北市仁愛路3段2號〈總務室〉。 4、工本費:免付費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專人送達:本分局收發(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3段2號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本機關之電子(網路)招標文件,下載後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如經重製或篡改後投標,其投標文件視同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五、投標廠商如對本案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分局總務室電話(02)2325-7215。 六、廠商提出異議期間: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檢舉單位、電話及信箱: 1、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 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電話:23887115、23887116。傳真:23887125、地址:臺 北市延平南路96號。 3、本分局行政組籃緯祥先生、電話23257215、傳真:23256820、地址:臺北市仁愛路3段 2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5 09:00
開標時間
代之。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