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T10806 已決標公告

原大橋派出所廳舍再利用整修工程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駿洋室內裝修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46,000
原始預算
$ 3,981,642
底價金額
$ 3,945,000
決標折數
89.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機關代碼 3.79.13.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2)25532639#10131
機關代碼 3.79.13.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2)25532639#10131
傳真號碼 (02)25576130
電子郵件信箱 ttppuser20@police.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81,64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7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請自備隨身碟或儲存設備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4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6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頒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室內裝修業(代碼:E801060)。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廠商投標前宜與本機關承辦人聯繫一同前往工程現地場勘(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來電),得標後不得以未事先查看而不了解工程現地情況追加工程金額或提出異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件公告底價,底價金額:新臺幣394萬5,000元整。 2.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決標金額之10%,簽約前繳納。 3.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3%,全部完成履約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08年4月22日前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14時至17時之上班時間。 6.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02)2553-2639轉10131承辦人劉俊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2)25532639#10131
機關代碼
3.79.13.20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機關地址
103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聯絡人
劉俊宏
聯絡電話
(02)25532639#10131
傳真號碼
(02)25576130
電子郵件信箱
ttppuser20@police.taipei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81,64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7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請自備隨身碟或儲存設備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23 17:00
開標時間
108/04/24 09: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6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9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錦西街2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12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上級機關臺北市政府108年03月26日府工採字第1083004210號函頒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投標須知第貳節)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僅須任一項符合):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E101011)、土木包工業(代碼:E102011)、室內裝修業(代碼:E801060)。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繳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廠商投標前宜與本機關承辦人聯繫一同前往工程現地場勘(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來電),得標後不得以未事先查看而不了解工程現地情況追加工程金額或提出異議。*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件公告底價,底價金額:新臺幣394萬5,000元整。 2.履約保證金額度及繳納期限:決標金額之10%,簽約前繳納。 3.得標廠商應繳納保固保證金,額度為契約金額3%,全部完成履約並經驗收合格之日起,由廠商保固2年。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於108年4月22日前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5.親自領標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12時,14時至17時之上班時間。 6.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者,請洽(02)2553-2639轉10131承辦人劉俊宏。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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