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員額補足之需,預備保留8套增購權利,共計新臺幣(以下同)8萬5,600元整,總計採購金額78萬1,100元整,預備保留增購權利至114年06月30日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3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線上繳納押標金專屬(虛擬)帳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4年02月27日府授工採字第1143003227號函修頒之財物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資料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錄資料)、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廠商信⽤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
(2)營業項⽬代碼、營業項⽬: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及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證明文件,如驗收紀錄或結算驗收證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114年5⽉7⽇17時整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於114年5⽉9日前以書面回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辦公日之同⼀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履約保證金:新臺幣6萬9,000元。
5.保固保證金:新臺幣2萬元。
6.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如僅1家廠商書面報價時,授權主持人當場參考廠商報價,重訂底價與之議價。
7.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
8.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投標書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本案預算金額為69萬5,500元整)者,屬不合格標。
9.得標廠商得洽臺北市稅捐稽徵處所屬各分處申請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或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同等效力之電子憑證直接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依契據性質自行開立臺北市印花稅應納稅額繳款書,並繳納之。
10.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楊智翔,電話(02)2521-3122。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