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重慶北路2段219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hihfan31@police.taipei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5&orgId=3.79.13.2&cno=CID11138&seq=02&UpdSq=02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9/28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9/29 15: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3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024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樓收發室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廠商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資料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錄資料)、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電視牆及觸控式戰術螢幕設備原廠1年保固暨出廠證明及曾完成與本案採購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證明。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23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依府授工採字第1093006836號函,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本案底價新臺幣162萬元整。 5.檢附電視牆及觸控式戰術螢幕設備原廠1年保固暨出廠證明及曾完成與本案採購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證明。 6.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 7.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 8.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 9.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10.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分隊長鄧皓允(02)2370-0693。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fetched_at
2022-09-21T09:04:55+08:00
機關地址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重慶北路2段219號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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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09-15&orgId=3.79.13.2&cno=CID11138&seq=02&UpdSq=02
開標地點
103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3024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2段219號1樓收發室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廠商提供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上述資料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政府資訊網站查詢之登錄資料)、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信用證明文件(請詳參投標須知)、電視牆及觸控式戰術螢幕設備原廠1年保固暨出廠證明及曾完成與本案採購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證明。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與本案標的相關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至111年9月23日17時00分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招標機關得不予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異議處理結果,將以書面復請求釋疑廠商。 2.本機關與廠商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3.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依府授工採字第1093006836號函,採公告底價方式辦理,本案底價新臺幣162萬元整。 5.檢附電視牆及觸控式戰術螢幕設備原廠1年保固暨出廠證明及曾完成與本案採購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證明。 6.履約保證金額度:新臺幣15萬元。 7.保固保證金額度:新臺幣5萬元。 8.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後30日。 9.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10.本案規格相關問題,請洽需求單位承辦人分隊長鄧皓允(02)2370-0693。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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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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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數位情資研析中心建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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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7-收音機、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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