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2066 已截止

委託辦理「關懷家庭照顧者推廣活動暨整體行銷」勞務採購案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公告日:115/05/29 截止日:115/06/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00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6/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林雅筑/有關招標標的請洽社工科朱璽如1999轉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9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林雅筑/有關招標標的請洽社工科朱璽如1999轉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9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c6555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29
原公告日 115/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4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或本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14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採用本府自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 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3) I1顧問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2訓練服務業、J3出版事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B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H 長期照顧服務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餘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 招標文件更正: (1) 「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補正「納稅證明資料」欄位。 (2) 因應延長等標期,更正「投標封套」所列日期時間。 2. 延⻑等標期⾄115年6⽉3⽇17:00,開標時間改為115年6月4日10:30。 3.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原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1999分機1633 社工科 朱璽如。 三、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投標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本案評審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印花稅宣導案:https://reurl.cc/4bWD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聯絡人
林雅筑/有關招標標的請洽社工科朱璽如1999轉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9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林雅筑/有關招標標的請洽社工科朱璽如1999轉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729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c65555@gov.taipei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5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5/05/29
原公告日
115/05/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6/03 17:00
開標時間
115/06/04 10: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或本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14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採用本府自訂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2) 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 (3) I1顧問服務業、I4廣告業、I5設計業;J2訓練服務業、J3出版事業、J5廣播電視業、J6藝文業、JB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H 長期照顧服務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餘詳投標須知)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 招標文件更正: (1) 「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補正「納稅證明資料」欄位。 (2) 因應延長等標期,更正「投標封套」所列日期時間。 2. 延⻑等標期⾄115年6⽉3⽇17:00,開標時間改為115年6月4日10:30。 3. 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原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一、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5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5月29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1999分機1633 社工科 朱璽如。 三、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及企劃書;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投標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 ◎本案評審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印花稅宣導案:https://reurl.cc/4bWD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6/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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