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2004-2 已決標公告

委託管理萬華視障生活重建中心暨社區工坊(第2次議定)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4/08/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1,104
原始預算
$ 721,10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身 障科湯宥慈1999-1537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537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4200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萬華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變更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9616651
廠商名稱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是否得標
其他: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155巷76號1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27177722
其他:決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8/28 - 116/12/31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萬華視障生活重建中心暨社區工坊(第2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721,104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8/28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9/09
其他:契約編號 114200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 變更依據: 1.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7。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4021號函。 3.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11點第9款規定。 4.本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二). 變更事項: 1.114年起社工督導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社工人員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人事費調整為每人/月5萬2,190元。 2.實施計畫第捌點、一、(二)、1變更為「第1坪至50坪每坪每月核予新臺幣300元,自第51坪起以每坪每月核予新臺幣170元;115年起第1坪至50坪每坪每月核予350元計之,自第51坪起以每坪每月核予200元計之,依實際坪數覈實支付 (即344坪),每年至多77萬9,760元,115年起每年至多91萬5,600元,不足年則按月核實依比例計之。」 3.契約第5條(十二)變更為:「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履約期間如涉最低工資調整,致前開金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者,廠商應配合調整勞工薪資,社會工作人員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及社工督導專業服務費支給表」。本契約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依衛生福利部最近一年度公告之「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辦理;其餘非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亦比照前開規定辦理。」。 (三).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72萬1,104元。 1.後續擴充:依實施計畫第11點第9款規定擴充114年至116年人事費44萬9,424元。 (1). 社工督導:核予1人每人每月人事費以(45,566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共計58,566元*134%=78,478元計之,計算式:78,478元*1人*12個月=94萬1,736元);扣除原每年編列92萬400元=21,336元,2萬1,336元*1人*3年=64,008元。 (2). 社工人員:核予3人每人每月人事費以(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共計51,898元*134%=69,543元計之,計算式:69,543元*3人*12個月=250萬3,548元);扣除原每年編列244萬8,900元=54,648元,5萬4,648元*3年=163,944元。 (3). 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核予4人每人每月人事費調增為5萬2,190元,故114年至116年加帳共計22萬1,472元【(每人每月5萬2,190元-原編列5萬652元=1,538元,1,538元*36個月*4人=22萬1,472元) 1.另依前揭編列標準明定公告明訂之一般事務費(115年1月1日起適用),尚須加帳271,680元:本場地為344坪,【50坪x350元+294坪x200元】x12個月,115年起一般事務費為91萬5,600元。扣除原每年編列77萬9,760元=135,840元。135,840元*2年=271,68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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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身 障科湯宥慈1999-1537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1537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42004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萬華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契約變更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19616651
廠商名稱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是否得標
其他: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敦化北路155巷76號1樓
其他:廠商電話
(02) 27177722
其他:決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8/28 - 116/12/31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萬華視障生活重建中心暨社區工坊(第2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北市視障者家長協會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721,104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4/08/28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9/09
其他:契約編號
1142004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721,104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一). 變更依據: 1.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7。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4021號函。 3.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11點第9款規定。 4.本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二). 變更事項: 1.114年起社工督導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社工人員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人事費調整為每人/月5萬2,190元。 2.實施計畫第捌點、一、(二)、1變更為「第1坪至50坪每坪每月核予新臺幣300元,自第51坪起以每坪每月核予新臺幣170元;115年起第1坪至50坪每坪每月核予350元計之,自第51坪起以每坪每月核予200元計之,依實際坪數覈實支付 (即344坪),每年至多77萬9,760元,115年起每年至多91萬5,600元,不足年則按月核實依比例計之。」 3.契約第5條(十二)變更為:「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履約期間如涉最低工資調整,致前開金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者,廠商應配合調整勞工薪資,社會工作人員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補助民間單位社工人員及社工督導專業服務費支給表」。本契約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依衛生福利部最近一年度公告之「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辦理;其餘非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亦比照前開規定辦理。」。 (三).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72萬1,104元。 1.後續擴充:依實施計畫第11點第9款規定擴充114年至116年人事費44萬9,424元。 (1). 社工督導:核予1人每人每月人事費以(45,566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共計58,566元*134%=78,478元計之,計算式:78,478元*1人*12個月=94萬1,736元);扣除原每年編列92萬400元=21,336元,2萬1,336元*1人*3年=64,008元。 (2). 社工人員:核予3人每人每月人事費以(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共計51,898元*134%=69,543元計之,計算式:69,543元*3人*12個月=250萬3,548元);扣除原每年編列244萬8,900元=54,648元,5萬4,648元*3年=163,944元。 (3). 教保員(一般專業人員):核予4人每人每月人事費調增為5萬2,190元,故114年至116年加帳共計22萬1,472元【(每人每月5萬2,190元-原編列5萬652元=1,538元,1,538元*36個月*4人=22萬1,472元) 1.另依前揭編列標準明定公告明訂之一般事務費(115年1月1日起適用),尚須加帳271,680元:本場地為344坪,【50坪x350元+294坪x200元】x12個月,115年起一般事務費為91萬5,600元。扣除原每年編列77萬9,760元=135,840元。135,840元*2年=27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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