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秘書室/資訊室呂靖文27208889轉1603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ahaa_10808@gov.taipei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含後續擴充費用預估114年系統維護39萬8,820元、115年系統維護39萬8,820元、及保留116年1-3月系統維護擴充9萬9,705元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或臺北市市政大樓1樓北區綜合服務櫃檯-社會局37號櫃台
履約期限
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其他須知
: 一、履約期限:113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保留後續擴充之情形詳徵求服務建議書。 三、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符合需要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13年2月23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 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113年2月27日算至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 六、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603呂靖文小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