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婦幼科黃眉茜1999轉1960/秘書室楊雅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其他:廠商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環南路186巷23弄2號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3/04/15 - 115/12/31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嬰幼兒物資交流中心(第1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契約第十五條、實施計畫第壹拾貳點。
(2) 本府113年4月3日府社綜字第1133062461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變更事項:本案113年至115年擴充「人事費」58萬1,004元。實施計畫第捌、二、(一)、2變更為「機關每月撥付專業人員或其他經機關核備資格之專職人員共7名、一般性專業人員1名及主管或專案負責人員1名(每人薪資按月計酬,以1年12個月計),每月撥付總額以當月實際聘僱人力計算,採總額制撥付,每年至多538萬8,060元,不區隔主管或專案負責人員、專業人員及一般性專業人員等薪資,由廠商自行統籌分配(人員資格詳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