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聯絡人 | 身 障科蔡宛君1999轉1545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545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32007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衛福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調整社工人員起薪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4 |
| 廠商代碼 | 81582505 |
| 廠商名稱 | 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廠商地址 | 103 臺北市 大同區 延平北路4段115號1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5953937 |
| 其他:決標金額 | 79,104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05/13 - 115/12/3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廠商代碼 | 77120643 |
| 其他: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台北市自閉症家長協會 |
| 其他: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 3286 |
|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134 |
|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307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4 |
| 其他:品項名稱 | 聽覺及聲音機能類 |
| 其他:單位 | 類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聽覺健康社會福利基金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79,104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79,104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05/13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06/05 |
| 其他:執行現況 | 全案已決標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32007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316,416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2)「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 (3)契約第15條。 (4) 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 2.變更事項:114年起社工督導薪資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 3.本次變更每類各加帳新臺幣7萬9,104元。4類合計31萬6,416元: (1)114年度: A.社工督導核予1人:以(45,566元起薪+4,000元執照+1,000元風險業務+5,000元年資,共計55,566元)*134%=74,458元計之,計算式:74,458元*1人*12個月=893,496元。(扣除前次原編列87萬2,160元,故本次加帳差額2萬1,336元整。) B.社工人員核予1人:以(38,898元起薪+4,000元執照+1,000元風險業務+5,000元年資,共計48,898元)*134%=65,523元計之,計算式:65,523元*1人*12個月=786,276元。(扣除前次原編列76萬8,060元,故本次加帳差額1萬8,216元整。) (2)115年度: A.社工督導核予1人:以(45,566元起薪+4,000元執照+1,000元風險業務+6,000元年資,共計56,566元)*134%=75,798元計之,計算式:75,798元*1人*12個月=909,576元。(扣除前次原編列88萬8,240元,故本次加帳差額2萬1,336元整。) B.社工人員核予1人:以(38,898元起薪+4,000元執照+1,000元風險業務+6,000元年資,共計49,898元)*134%=66,863元計之,計算式:66,863元*1人*12個月=802,356元。(扣除前次原編列78萬4,140,故本次加帳差額1萬8,216元整。) (3)社工督導及社工人員人事費核銷仍以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並可於人事費內進行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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