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身障科吳惠茹1999轉1550/秘書室楊雅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其他:廠商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基隆路2段141號5樓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3/03/25 - 115/12/31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星辰會所(第2次及第3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一、第2次變更時間:113年3月15日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2)「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
(3)契約第15條。
(4)實施計畫第參拾壹、一點。
(5)本府113年1月29日府社綜字第1133013972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變更事項:自113年1月1日起實施計畫第玖點第一項第(一)款第1目所列之一般專業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以新臺幣5萬652元計之。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14萬3,208元。
計算式:(50,652元-48,663元)×2人×12個月×3年=143,208元。
二、第3次變更時間:113年3月25日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2)「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
(3)契約第15條。
(4)實施計畫第參拾壹點第一項。
2.本案擴充113年大樓分攤費或管理費26萬3,404元及管理費43萬2,000元,共計69萬5,404元。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69萬5,4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