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sherry0920g@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內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二)規定。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調整收受招標文件窗口為本府1樓中央北區聯合服務櫃檯,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一、請先行詳閱本案契約及各項招標文件。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府市政大樓採取門禁措施,請各投標廠商,確認投標截止期間,並預留投標時間,以免影響廠商權益。
三、本案履約期限(詳見本案契約第7條):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起算工期,並於開工之日起70日內竣工。
四、本案須繳納押標金,額度為新臺幣12萬元整(120,000)。
五、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24萬元整(240,000)。保固保證金7萬元整(70000)。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2年7月24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七、履約地點:臺北市中山區合江街137號(江寧市場大樓)。
八、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633社工科 . 黃運揚先生。
九、本案公告 2,400,000 底價。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