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履約期限至113年3月30日之權利,其擴充上限金額上限為20萬;擴充履約期間依本契約之工項、單價及規格等項規定情形執行。惟113年度預算仍視本市市議會審核結果辦理,倘113年度所需經費未獲本市市議會審議通過,得不辦理後續擴充增購。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履約期限
本工程預定於7月中旬開工,履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履約期限未達180日曆天竣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E102011土木包工業,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二)項規定。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調整收受招標文件窗口為本府1樓中央北區聯合服務櫃檯,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一、請先行詳閱本案契約及各項招標文件。
二、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本府市政大樓採取門禁措施,請各投標廠商,確認投標截止期間,並預留投標時間,以免影響廠商權益。
三、本案履約期限(詳見本案契約第7條):應於機關通知日)本工程預定於7月中旬開工,履約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履約期限未達180日曆天竣工。
四、本案須繳納押標金為新臺幣5萬元整(50,000)。
五、得標廠商須繳交契約金額5%之履約保證金及結算金額3%之保固保證金 。
六、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2年6月20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七、履約地點:安康平宅(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四段103號3樓)、
福民平宅(臺北市萬華區西園路2段320巷57號、
大同之家(臺北市北投區東昇路12巷)、
延吉平宅辦公室(臺北市大安區延吉街236巷17號)。
八、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2324 裴芳萱小姐。
九、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 2,000,000元。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