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任務內容應包含與社會福利或長期照顧相關事項」、「學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社會福利機構、長期照顧機構或醫療機構」,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更正部分如下,其餘實施計畫及契約內容、預算總金額均不變:
一、實施計畫第捌點:【一、人事費(至多94萬3,625元)】更正為【人事費(至多225萬6,625元)】。
二、投標封套:截止收件時間延長至110年12月28日下午5時整、開標時間更改為110年12月29日上午10時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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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服務台、及開標地點為1樓東北區臨時開標區。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勝者,優先取得議約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本委託經費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依臺北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撥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償責任,超過本機關委託經費部分,由廠商自行籌措。111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辦理保留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0年12月28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莊林哲先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