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2001 已決標公告

委託辦理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0/11/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臺灣愛行動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62,928
原始預算
$ 3,962,934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聿悊/社工科林苑辰1999分機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簡聿悊/社工科林苑辰1999分機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1 17:1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註)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任務內容具有社會福利相關之事項」、「學校」,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委託期間】自111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11年9月30日。惟如機關「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廣慈B標)」場地提前開辦時,則本案得辦理終止契約,並於終止契約前1個月以書面告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服務台、及開標地點為1樓東北區臨時開標區。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約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本案所需經費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為396萬2,934元,本委託經費應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辦理覈實支付,如預估需用金額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份)標的應徵得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0年11月22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633、1634林苑辰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簡聿悊/社工科林苑辰1999分機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簡聿悊/社工科林苑辰1999分機1633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1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1 17:15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註)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註)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公告之附加說明欄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任務內容具有社會福利相關之事項」、「學校」,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委託期間】自111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11年9月30日。惟如機關「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廣慈B標)」場地提前開辦時,則本案得辦理終止契約,並於終止契約前1個月以書面告知。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機關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註:將視疫情警戒情形,配合本府政策機動調整收受投標文件地點為本府1樓中央東區服務台、及開標地點為1樓東北區臨時開標區。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其他須知】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評選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約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本案所需經費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預估需用金額為396萬2,934元,本委託經費應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辦理覈實支付,如預估需用金額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廠商不得因此向機關求償,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份)標的應徵得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機關不負賠償責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未滿1日者以1日計)110年11月22日期限前應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算,若廠商請求釋疑逾招標文件規定期限者,本機關得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廠商;另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633、1634林苑辰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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