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附加說明
(一)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2、契約第15條。
2. 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
(二) 變更事項:
1. 114年起保護性社工人員起薪調整為4萬4,397元、保護性社工督導起薪調整為5萬1,055元。
2. 契約第5條(十二) 後段增訂年終獎金規定變更為:「廠商於履約期間給與全職從事本採購案之員工薪資,….。社會工作人員月薪不得低於衛生福利部訂定之「補助民間單位進用社會工作人員之專業服務費薪點標準支給表」。本契約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依衛生福利部最近一年度公告之「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推展社會福利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辦理;其餘非社工人員之年終獎金計算及人事費核撥規範亦比照前開規定辦理。」
3. 實施計畫第壹拾點、二、(五)變更為:「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廠商應先提報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計畫(本案禁止使用大陸廠牌資通產品),經機關核准後,始得實施支用,……。」
(三) 本次變更加帳114年社工人員人事費新臺幣8萬432元【即4,986,224元-前次變更之114年社工人事費4,905,792元=80,432元】
1. 114年度(1-5月)人事費:
(1) 社工督導核予1人(51,055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5,000元年資,共計57,055元*134%=76,454元)計之,估算式:76,454元*1人*5個月=382,270元。
(2) 社工人員核予5人(1名社工1月13日取得社工師執業登記,證照費按比例計):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執照+5,000元年資,共計54,397元*134%=72,892元計之。
2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5,000元年資,共計50,397元*134%=67,532元計之。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1,000元年資,共計46,397元*134%=62,172元計之。
1人:
1月: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31日*19日)執照,共計47,848元*134%=64,116元計之。
2-5月: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執照,共計49,397元*134%=66,192元計之。
估算式:(72,892*1人+67,532元*2人+62,172元*1人)*5個月+(64,116元+66,192元*4個月)=1,679,524元。
2. 114年度(6-12月)人事費(1名社工114年取得社工師資格,預訂6月15日取得社工師執業登記,執照費按比例計):
(1) 社工督導核予1人(51,055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5,000元年資,共計57,055元*134%=76,454元)計之,估算式:76,454元*1人*7個月=535,178元。
(2) 社工人員核予5人: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執照+5,000元年資,共計54,397元*134%=72,892元計之。
1人:預訂114年6月15日完成社工師執業登記。
6月: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30日*16日)執照+5,000元年資,共計52,525元*134%=70,384元計之。
7-12月: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執照+5,000元年資,共計54,397元*134%=72,892元計之。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5,000元年資,共計50,397元*134%=67,532元計之。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1,000元年資,共計46,397元*134%=62,172元計之。
1人:44,397元起薪+1,000元風險加給+4,000元執照,共計49,397元*134%=66,192元計之。
估算式:(72,892*1人+67,532元*1人+62,172元*1人+66,192元*1人)*7個月+(70,384元+72,892元*6個月)=2,389,252元。
3. 廠商聘僱之社會工作督導及社會工作人員人事費依114年現職人員學經歷條件估算,本項費用核銷仍以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並可於人事費內進行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