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聯絡人 | 婦幼科蔡宜君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974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10829S0154a112 |
|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 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中正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34895463 |
| 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文教產業發展暨補習服務品保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廠商地址 | 239 新北市 鶯歌區 中山路249巷36號 |
| 其他:廠商電話 | (0921) 113001 |
| 其他:決標金額 | 25,101,732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10/09 - 117/12/3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委託管理臺北市中正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第4次議定)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文教產業發展暨補習服務品保協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25,101,732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25,101,732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10/09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10/15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10829S0154a112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25,101,732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1.變更依據: (1)「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7。 (2)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及7款、契約第十五條、實施計畫第壹拾貳點。 (3)本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4021號函。 2.變更事項: (1)114年1月1日起訪視輔導員及臨時托育人員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督導起薪調整為4萬5,566元、一般性專業人員人事費每人每月為5萬2,190元。 (2)評鑑績效為甲等以上(優等),故自115年1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7年12月31日。 (3)實施計畫捌、二變更為「按實際使用面積(30.28坪),使用坪數50坪以下,每坪每月300元,每年至多10萬9,008元,115年起每坪每月350元,每年至多12萬7,176元,支用項目包含辦公室水費、電費、通訊網路費、辦公用品(含文具、紙張等)、書報雜誌、保險費、瓦斯費、交通費、清潔用品費、清潔費、電腦及影印機耗材、事務機器租金、運費、郵資、建築物公共意外責任險、火險、地震險、公共安全及消防檢查簽證費、內部簡易維修等項目。」 3.本次變更加帳金額:共計新臺幣2,510萬1,732元(含114年18萬5,760元、115年817萬6,684元、116年830萬5,324元、117年843萬3,964元)。 (1)後續擴充:依實施計畫第壹拾貳點擴充(續約)1,639萬1,268元: (2)另續依前歷次變更加帳情形及按上揭已公告明訂之編列標準,加帳871萬46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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