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兒少科蕭雅芝1999轉1991/秘書室楊雅婷1728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其他:廠商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台北市木柵路二段18號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3/03/04 - 114/06/30 (預估)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曙光家園-兒童及少年團體家庭(第1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其他:附加說明
(一)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2.契約第15條。
3.「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規定。
4.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5.實施計畫第貳拾壹點、一規定。
6.臺北市政府113年1月29日府社綜字第1133013972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7.衛生福利部113年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組)。
(二)自113年1月1日起變更下列事項:
1.實施計畫第壹拾點、二、(一)5.變更為:「社會工作督導及社工人員之起薪、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方式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惟人事費核銷仍以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其差額得於人事費內勻支。……。機關應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規定金額核定各社工人員每月最低起聘金額後,回復廠商。」。
2.兒少庇護型團體家庭專業人員核予8人,每月【53,546元】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