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聯絡人 | 社工科郭婉鈴1999轉1633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633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02057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信義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契約變更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02899938 |
| 廠商名稱 | 社團法人臺灣愛行動協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其他:廠商地址 |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中正南路106巷27號3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928) 777362 |
| 其他:決標金額 | 539,808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10/09 - 116/12/3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委託辦理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廣慈B標)(第5次議定)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社團法人臺灣愛行動協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539,808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39,808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10/09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10/27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02057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539,808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變更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契約第15條、本府114年7月31日府社綜字第1143120266號公告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二)變更事項: 1.實施計畫第玖、一、(一)、1、(2)點自114年1月1日起變更為:「開辦後:本案為一般專案人員每年至多為新臺幣257萬6,700元(以1名專職主任,3名專職工作人員為限),由廠商於該額度內自行統籌分配」。 2.實施計畫第玖、一、(二)變更為:「111年至多2萬5,000元,其餘每年至多89萬4,000元,115年1月1日起每年至多105萬元,其中包含辦公室水費、電費、通訊費、辦公用品(含文具、紙張等)、書報雜誌、保險費、油料、瓦斯費、交通費、保全費、公消安申報簽證費、清潔用品費等。 (三)本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新臺幣53萬9,808元。 1.人事費加帳計22萬7,808元: (1)114年: A.主任:【58,155元(312*139.1*1.34)-56,441元(312*135*1.34)】*12個月=20,568元。 B.一般專業人員:【52,190元(280*139.1*1.34)-50,652元(280*135*1.34)】*12個月*3人=55,368元。 (2)115年: A.主任:【58,155元(312*139.1*1.34)-56,441元(312*135*1.34)】*12個月=20,568元。 B.一般專業人員:【52,190元(280*139.1*1.34)-50,652元(280*135*1.34)】*12個月*3人=55,368元。 (3)116年: A.主任:【58,155元(312*139.1*1.34)-56,441元(312*135*1.34)】*12個月=20,568元。 B.一般專業人員:【52,190元(280*139.1*1.34)-50,652元(280*135*1.34)】*12個月*3人=55,368元。 2.一般事務費加帳計31萬2,000元: 按房舍實際面積400坪計算【(350元*50坪+200元*350坪)*12個月*2年-894,000元*2年=31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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