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簡聿悊/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李彥緯29393146#3143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簡聿悊/老人自費安養中心李彥緯29393146#3143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mail.taipe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無違反契約約定事項或雖有違反契約約定事項但經機關通知限期改善且已改善之次數未超過3次,於履約期限屆滿前,經雙方同意,得依原訂約條件及訂約單價辦理後續擴充:「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中心」、「臺北市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臺北市婦女中途之家」、「老人自費安養中心」4場所,各保留後續擴充5個月之權利;其他12個單位各保留後續擴充1次之權利;擴充期限至多至111年2月28日,擴充金額上限為61萬8,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J101010建築物清潔服務業」或「J101990其他環境衛生及汙染防治服務業」,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投標處所
: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一、本案公告底價,底價金額為新臺幣1,077,000元整。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09年12月19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公告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依投標須知第59點(四)4.規定,總預算案之審議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且屬經常持續性且執行不可中斷業務或依計畫辦理期程年度開始即需執行之業務採購案件,依上年度預算之執行數或當年度預算案編列數之範圍內取其較低者,依最低標決標原則先辦理決標訂約;惟預算審定後,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機關評估調降訂約總價或刪減部分項目或數量至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內,洽廠商書面同意後,辦理契約變更;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則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廠商不得請求所失利益。
四、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老人自費安養中心(02)29393146分機3143李彥緯先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