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 | $ 9,739,956 | WINNER |
| 延伸探索 |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79.12 |
| 單位名稱 | 秘書室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
| 聯絡人 | 身障科李諭綸1999轉1536 |
| 聯絡電話 | (02) 27208889 #1536 |
| 傳真號碼 | (02) 2720655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01001S0168a111 |
|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 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北市-大安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81598577 |
| 廠商名稱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
| 其他:廠商地址 |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重新路5段609巷14號2樓之5 |
| 其他:廠商電話 | (02) 22789888 |
| 其他:決標金額 | 9,739,956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否 |
|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 0元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4/07/01 - 117/06/30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是 |
| 其他:僱用員工總人數 | 368 |
| 其他: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 8 |
| 其他: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 34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委託管理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大安工坊(第5次議定)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唐氏症基金會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9,739,956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9,739,956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4/04/09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4/04/29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01001S0168a111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9,739,956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9.12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
| 其他:附加說明 | 1. 變更依據: (1) 「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 」項次3及項次7、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契約第 15條 。 (2) 本府 113 年 6 月 27 日府 社綜字第 1133108254 號公告「臺 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3) 衛生福利部113年10月2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3587號函。 2. 變更事項: (1) 114年起社工人員薪資起薪調整為3萬8,898元。 (2) 評鑑績效暨輔導查核為優等,故自114年7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7年6月30日。 3. 本次變更加帳總額為新臺幣973萬9,956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充總額為913萬5,474元,包含人事費555萬5,118元(114年7-12月91萬5,162元+115年184萬6,356元+116年186萬2,400元+117年1-6月93萬1,200元)+一般事務費67萬356元+固定設施設備更新修繕費30萬元+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172萬5,000元+大樓分攤費30萬元+管理費58萬5,000元】。 (2) 另續依前次變更一般專業人員調薪及依114年起社工起薪調整,尚須加帳60萬4,482元。 (3) 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以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計算人事費,如下: A. 114年1月-6月:9,108元。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人事費以6萬9,543元計之:(6萬9,543元-原編列6萬8,025元)*1人*6個月=9,108元。 B. 114年7月-12月:102萬5,082元。 (a)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51,898元*134%=69,543元,計算式6萬9,543元*1人*6個月=41萬7,258元。 (b) 教保員:核予2人,計算式5萬652元*2人*6個月=60萬7,824元。 C. 115年:205萬164元。 (a)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51,898元*134%=69,543元,計算式6萬9,543元*1人*12個月=83萬4,516元。 (b) 教保員:核予2人,計算式5萬652元*2人*12個月=121萬5,648元。 D. 116年:205萬164元。 (a)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51,898元*134%=69,543元,計算式6萬9,543元*1人*12個月=83萬4,516元。 (b) 教保員:核予2人,計算式5萬652元*2人*12個月=121萬5,648元。 E. 117年1月-6月:102萬5,082元。 (a) 社工人員:核予1人,每月以無風險計之:38,898起薪+2,000碩士學歷+4,000執照+7,000年資=51,898元*134%=69,543元,計算式6萬9,543元*1人*6個月=41萬7,258元。 (b) 教保員:核予2人,計算式5萬652元*2人*6個月=60萬7,824元。 (4) 上開廠商聘僱之社工人員學歷、執業登記及年資係估算,人事費核銷仍以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並可於人事費內進行勻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