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906S0131a111-4 已決標公告

委託管理臺北市東區少年服務中心(第4次議定)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13/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482,610
原始預算
$ 21,482,61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兒少科鄭美宣1999轉6972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6972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00906S0131a11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內湖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99349621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其他: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大直街20巷18號
其他:廠商電話 (02) 27191980
其他:決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1/01 - 116/12/31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東區少年服務中心(第4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1,482,61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3/12/18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1/07
其他:契約編號 1100906S0131a111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7款及第16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7暨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玖點第2項第1款及第貳拾壹點規定。 (2)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3) 勞動部113年9月9日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公告。 (4) 臺北市政府113年6月27日府社綜字第1133108254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 自114年1月1日起變更下列事項: (1) 續約績效為甲等以上,故自114年1月1日起續約至116年12月31日止。 (2) 配合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時薪,實施計畫第壹拾點、二、(七)點變更為:「1年至多1200小時,時薪190元,每年至多核予22萬8,000元,不足一年者則按月依比例計之。」 3.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為2,148萬2,610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充總額為2,057萬34元,包含人事費1,318萬5,924元(114年度429萬9,036元+115年度439萬5,312元+116年度449萬1,576元)及【(一般事務費22萬0,800元+方案服務費80萬元+大樓分攤費6萬元+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80萬元+臨時酬勞費20萬8,800元+管理費37萬1,770元)*3年】。 (2) 另依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尚須加帳85萬4,976元,及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工資調升至每小時190元,尚須加帳5萬7,600元。 A.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計算人事費如下: a、114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5,000元,共計5萬6,239元*134%=7萬5,360元)計之,估算式:7萬5,360元*1人*12個月=90萬4,32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5,000元,共計4萬5,765元*134%=6萬1,325元)計之,估算式:(6萬1,325元*5人)*12個月=367萬9,500元。 b、115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6,000元,共計5萬7,239元*134%=7萬6,700元)計之,估算式:7萬6,700元*1人*12個月=92萬40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6,000元,共計4萬6,765元*134%=6萬2,665元)計之,估算式:(6萬2,665元*5人)*12個月=375萬9,900元。 c、116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7,000元,共計5萬8,239元*134%=7萬8,040元)計之,估算式:7萬8,040元*1人*12個月=93萬6,48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7,000元,共計4萬7,765元*134%=6萬4,005元)計之,估算式:(6萬4,005元*5人)*12個月=384萬300元。 B. 114年起依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工資調升至每小時190元計算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費如下: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費以每小時190元×1200小時=228,000元計之,228,000元×3年=684,000元。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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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兒少科鄭美宣1999轉6972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6972
傳真號碼
(02) 27206552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
1100906S0131a11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本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內湖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投標廠商家數
1
廠商代碼
99349621
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其他: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大直街20巷18號
其他:廠商電話
(02) 27191980
其他:決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其他: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14/01/01 - 116/12/31 (預估)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其他:決標品項數
1
其他:品項名稱
委託管理臺北市東區少年服務中心(第4次議定)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其他: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分事務所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1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21,482,610元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其他:決標日期
113/12/18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114/01/07
其他:契約編號
1100906S0131a111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其他:總決標金額
21,482,610元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79.12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其他: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7款及第16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7暨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玖點第2項第1款及第貳拾壹點規定。 (2)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3) 勞動部113年9月9日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公告。 (4) 臺北市政府113年6月27日府社綜字第1133108254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 自114年1月1日起變更下列事項: (1) 續約績效為甲等以上,故自114年1月1日起續約至116年12月31日止。 (2) 配合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時薪,實施計畫第壹拾點、二、(七)點變更為:「1年至多1200小時,時薪190元,每年至多核予22萬8,000元,不足一年者則按月依比例計之。」 3. 本次變更加帳金額為2,148萬2,610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1) 後續擴充總額為2,057萬34元,包含人事費1,318萬5,924元(114年度429萬9,036元+115年度439萬5,312元+116年度449萬1,576元)及【(一般事務費22萬0,800元+方案服務費80萬元+大樓分攤費6萬元+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80萬元+臨時酬勞費20萬8,800元+管理費37萬1,770元)*3年】。 (2) 另依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尚須加帳85萬4,976元,及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工資調升至每小時190元,尚須加帳5萬7,600元。 A.依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計算人事費如下: a、114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5,000元,共計5萬6,239元*134%=7萬5,360元)計之,估算式:7萬5,360元*1人*12個月=90萬4,32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5,000元,共計4萬5,765元*134%=6萬1,325元)計之,估算式:(6萬1,325元*5人)*12個月=367萬9,500元。 b、115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6,000元,共計5萬7,239元*134%=7萬6,700元)計之,估算式:7萬6,700元*1人*12個月=92萬40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6,000元,共計4萬6,765元*134%=6萬2,665元)計之,估算式:(6萬2,665元*5人)*12個月=375萬9,900元。 c、116年度 甲、 社工督導核予1人(起薪4萬4,239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證照4,000元+年資7,000元,共計5萬8,239元*134%=7萬8,040元)計之,估算式:7萬8,040元*1人*12個月=93萬6,480元。 乙、 社會工作人員核予5人(起薪3萬7,765元+風險費1,000元+學歷2,000元+年資7,000元,共計4萬7,765元*134%=6萬4,005元)計之,估算式:(6萬4,005元*5人)*12個月=384萬300元。 B. 114年起依勞動部公告114年基本工資調升至每小時190元計算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費如下:臨時人員酬勞及鐘點費以每小時190元×1200小時=228,000元計之,228,000元×3年=68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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