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aa11303@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北市政府109年8月11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93126184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另甄選投資廠商程序準用政府採購法第99條之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設有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所之學校」,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規定文件(各項證件證明文件須在有效期限內)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投標前詢問完成。
※因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配戴口罩,爰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全程配載口罩並預留搭乘電梯等相關作業時間,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投標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本案委託經營管理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各年度委託經費及後續續約年度之委託業務與費用,應俟完成立法程序,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辦理,為本契約金額上限核實支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廠商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本案委託經費需依各項目實際需求及年度預算由本局審核後,核實撥付,廠商執行本委託案所需經費超過本局委託經費部分,由廠商自行籌措(詳實施計畫第玖點、第貳拾點)。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勝者,優先取得議約資格。
三、得標廠商應繳納履約保證金7萬元整。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09年9月29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五、109年9月30日下午2點30分至4點30分開放場地會勘,請記得戴口罩(地點:臺北市萬華區小灣社會住宅(成功橋旁,向陽路258巷口);廠商若有場勘需求或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940曾詩惠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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