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楊雅婷/身障科鄭士儀1999分機2267或2268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雅婷/身障科鄭士儀1999分機2267或2268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保留俟房舍點交及111年預算通過後,併計111年至114年6月之預估分年預算辦理擴充至多27,412,340元(詳實施計畫第壹拾點)。
二、擴充期間上限為3年,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221,254元,詳實施計畫第壹拾肆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長照法人、或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其章程或業務項目符合社會福利或長期照顧相關事項者。
二、政府機關核准設立於本市之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三、設有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四、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注意:廠商投標請詳閱招標文件規定,如有任何疑問,請於出發投標前詢問完成。投標請列印「投標封套」(請填妥廠商資料)黏貼於紙袋或紙箱等不透明容器上,裝入「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投標廠商聲明書」、資格文件、服務建議書..等資料密封包裝後,於截標期限前送至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總收文簽收(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送達者無效)。另因本府市政大樓4樓以上實施門禁管制,且進入本府均需配戴口罩,爰請投標廠商參與投、開標作業時,應全程配載口罩並預留搭乘電梯等相關作業時間,以免損及自身權益。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如有領標或電子憑證下載等操作問題,請洽詢中華電信客服0800-080-512。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免。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依「以社會局辦理北一女舊校舍改建NPO案為例,檢討本府現行OT及促參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之時點與機制」會議決議OT案委外廠商參與工程設計時點,至遲於完工前1年完成招標與OT廠商簽約為原則。本案第一階段(參與工程設計期) 不核予經費。自第二階段(規劃籌備期)起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各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以當年度本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核實撥付,於額度內依年度標準覈實提供;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受託單位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本委託案,且受託單位不得因此向本局求償(詳實施計畫第壹拾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9月20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身障科27208889轉2267或2268鄭士儀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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