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身障科徐秀雯1999轉1589/秘書室楊雅婷1728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內湖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廠商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八德路4段604號2樓之3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5/12/31 (預估)
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內湖、松山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第2次議定)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1. 變更依據:
(1)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項次7。
(2) 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14點。
(3)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1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4) 本府112年10月11日府社綜字第1123146431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 變更事項:
(1) 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13年1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5年12月31日。
(2) 自113年起社會工作人員起薪、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
3. 本次變更部分加帳金額:新臺幣3,063萬7,584元,包含:
A. 後續擴充總額為2,581萬2,108元,包含【人事費628萬1,016元+其他人事費1萬元+方案服務費90萬元(含一般方案費60萬元及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費30萬元)+一般事務費49萬3,020元+大樓分攤費60萬元+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險費2萬元+充實設施設備更新及修繕費30萬元]*3年】
B. 依113年起社工薪資調整為定額制,人事費尚需加帳482萬5,4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