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109年擴充至多107萬1,324元。2.續約時專業服務費(行政人力除外)及行政管理費依原契約所約定之共同性經費標準調整。餘依原公告之契約條件及服務費用(率)辦理。評鑑為甲等(80分以上)得續2年。乙等(70~79分)得續1年;期滿前辦理評鑑為甲等以上得再續1年,乙等不予續約。評鑑為乙等或丙等致新案未及銜接時,保留依原契約條件洽原廠商採購至多6個月服務(詳實施計畫第玖點及貳拾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依法立案之人民團體,其章程或業務項目符合社會福利相關事項者。
二、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學校,其設有社會工作相關系所者
三、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社工師事務所。
四、經政府機關核准設立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
附加說明
※本次更正公告處:更正「投標封套」。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每區新臺幣15萬元。
二、本案分為A區(大安、文山區)、B區(內湖、松山區)、C區(信義、南港區),廠商以投標2區為限,並應依投標區別分別製作建議書。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本委託經費及後續擴充期間之委託項目與費用,應俟完成立法程序,依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辦理核實支付。如預估需用金額因立法程序遭刪減,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契約,受託單位不得因此向本局求償,另預算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份)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受託單位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及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九、(四)、4點辦理(詳實施計畫第捌點及第玖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7月22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身心障礙福利會館2511-2895轉234張馨予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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