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208889 分機 1646
採購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採購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士林、北投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
採購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採購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採購資料: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92001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北投區
採購資料: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名稱
財團法人廣青文教基金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組織型態
財團法人(不含學校)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6號12樓之7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廠商電話
(02)25811954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決標金額
6,129,660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 元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13-109/12/31
投標廠商:投標廠商1: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士林、北投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
決標品項: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廣青文教基金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129,66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6,129,660元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決標品項: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6,129,660元
陸佰壹拾貳萬玖仟陸佰陸拾元
決標資料: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決標資料: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資料: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點規定。
2.變更事項:
(1)依實施計畫第壹拾、二點規定,本案109年增購之項目與經費如下:
A.專業服務費:至多新臺幣180萬8,376元。
B.方案服務費:一般方案費至多新臺幣40萬元。
C.房租(屋)成本補貼:至多新臺幣37萬7,774元。
D.開辦費:至多新臺幣354萬3,510元,其中裝潢費(內含設計監造費)至多新臺幣243萬7,734元,設施設備費及搬運費至多新臺幣110萬5,776元。
(2)自109年第一季起,實施計畫第玖、三、(二)、2點變更為:「為請領當季經費(不含開辦費、設施設備費及其他人事費),受託單位應於每年4月、7月、10月之每月10日前依經費核銷查驗表項目,提報上一季執行情形(含領據、服務成果說明、服務量統計等)、收支明細表(需經會計及單位主管核章)、專業服務費請領總表(須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列)及查驗表等送本局辦理核銷,相關憑證仍請受託單位於履約完成後至少保存5年,以備本局必要時抽驗。最後一季以及預撥之經費應於12月15日前完成核銷及沖轉,未及核銷之費用,應一併報本局辦理經費保留。」。
fetched_at
2020-02-27T09:28:50+08:0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7208889 分機 1646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原公告案號:109200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北投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投標廠商1:廠商地址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6號12樓之7
投標廠商1: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投標廠商1:是否為中小企業
否,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 元
投標廠商1:履約起迄日期
109/02/13-109/12/31
第1品項:品項名稱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士林、北投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
第1品項: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否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廣青文教基金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6,129,66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決標金額
6,129,660元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第1品項:得標廠商1:原產地國別: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
6,129,660元 陸佰壹拾貳萬玖仟陸佰陸拾元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9.12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7、契約第15條及實施計畫第壹拾點規定。 2.變更事項: (1)依實施計畫第壹拾、二點規定,本案109年增購之項目與經費如下: A.專業服務費:至多新臺幣180萬8,376元。 B.方案服務費:一般方案費至多新臺幣40萬元。 C.房租(屋)成本補貼:至多新臺幣37萬7,774元。 D.開辦費:至多新臺幣354萬3,510元,其中裝潢費(內含設計監造費)至多新臺幣243萬7,734元,設施設備費及搬運費至多新臺幣110萬5,776元。 (2)自109年第一季起,實施計畫第玖、三、(二)、2點變更為:「為請領當季經費(不含開辦費、設施設備費及其他人事費),受託單位應於每年4月、7月、10月之每月10日前依經費核銷查驗表項目,提報上一季執行情形(含領據、服務成果說明、服務量統計等)、收支明細表(需經會計及單位主管核章)、專業服務費請領總表(須依本局提供之格式填列)及查驗表等送本局辦理核銷,相關憑證仍請受託單位於履約完成後至少保存5年,以備本局必要時抽驗。最後一季以及預撥之經費應於12月15日前完成核銷及沖轉,未及核銷之費用,應一併報本局辦理經費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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