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身障科林文絹1999轉1538/秘書室楊雅婷1728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本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新制制度計畫。
廠商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德行東路202號4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5/12/31 (預估)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附加說明
(一)變更依據:
1. 契約第15條規定、實施計畫第壹拾參點第2項、第5項規定。
2.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第7款。
3. 「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項次7。
4. 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新制制度計畫」。
5. 推動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計畫及社會福利績效實地考核指標(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組)。
(二)變更事項:
1. 評鑑績效為甲等,故自113年1月1日起續約3年至115年12月31日。
2. 自113年起社會工作人員起薪、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
(三)本次變更加帳總額為新臺幣1,220萬4,276元,經費分別說明如下:
A.後續擴充總額為1,169萬1,684元,包含人事費650萬7,084元(113年215萬2,980元+114年216萬9,036元+115年218萬5,068元)+(一般事務費23萬1,000元+修繕費10萬元+ 活動費3萬元+夜間值勤津貼22萬3,200元+方案之執行或服務費6萬4,000元+大樓分攤費10萬元+房屋租金補貼78萬元+管理費20萬元)*3年】。
B.另依113年起社工薪調整為定額制,尚須加帳51萬2,5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