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9006 已決標公告

委託經營管理臺北市大同老人服務暨日間照顧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08/07/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台北市立心慈善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368,827
原始預算
$ 34,368,82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雅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雅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續約時,有關「專業服務費」之專業人員及「行政管理費」等2項核撥經費標準,依原契約所約定之「共同性經費標準」之費率調整。餘依原公告之契約條件及固定服務費用(率)辦理。評鑑績效為甲等(80-89分)以上者,得辦理續約3年。評鑑績效為乙等(70-79分)者,得辦理續約1年;一年期滿前辦理評鑑,評鑑績效為甲等(80-89分)以上者,得辦理再續約2年(詳實施計畫第拾貳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2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7208889#1646))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另甄選投資廠商程序依政府採購法第99條之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 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詳實施計畫第陸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7月19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本案訂於108年7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大同(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工地現場1樓辦理招標說明會,包含簡報說明及實地參訪,每單位至多3名參加。有關招標的問題請洽老福科許凱雯27208889轉16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楊雅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楊雅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續約時,有關「專業服務費」之專業人員及「行政管理費」等2項核撥經費標準,依原契約所約定之「共同性經費標準」之費率調整。餘依原公告之契約條件及固定服務費用(率)辦理。評鑑績效為甲等(80-89分)以上者,得辦理續約3年。評鑑績效為乙等(70-79分)者,得辦理續約1年;一年期滿前辦理評鑑,評鑑績效為甲等(80-89分)以上者,得辦理再續約2年(詳實施計畫第拾貳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2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2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27208889#1646))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另甄選投資廠商程序依政府採購法第99條之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 一、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二、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四、社會工作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詳實施計畫第陸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7月19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本案訂於108年7月24日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大同(臺北市大同區大龍段二小段)工地現場1樓辦理招標說明會,包含簡報說明及實地參訪,每單位至多3名參加。有關招標的問題請洽老福科許凱雯27208889轉1684。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9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2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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