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ha_sgyating@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續約時,有關「專業服務費」之經費核撥標準,依原契約所約定之「共同性經費標準」之費率調整。餘依原公告之契約條件及固定服務費用(率)辦理。評鑑績效為甲等(80分)以上者,得辦理續約3年。評鑑績效為乙等以下(未達80分)者,不予續約。(詳實施計畫第貳拾壹點)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北市政府104年7月2日北市社婦幼字第10439551300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辦理,另甄選投資廠商程序依政府採購法第99條之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非屬營利事業法人或團體。
二、設有與兒童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科、系、所之學校。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54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依本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制條例辦理,採固定服務費用給付(詳實施計畫第玖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5月27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本案訂於108年5月22日、5月29日(三)上午10時至11時30分開放場勘(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2段38巷6弄1號-東明公宅內),請自備口罩,著便裝,超過2人以上請自備安全帽。有關招標的問題請洽婦幼科27208889轉1946鍾秀卿小姐(手機0922-884199)。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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