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早療中心許櫪文27568852-103/秘書室楊雅婷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
本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代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大安區,臺北市-文山區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契約第15條、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廠商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吉林路364號4樓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3/01/01 - 113/03/31 (預估)
品項名稱
委託辦理臺北市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C區第5次契約變更)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附加說明
1.變更依據:
(1)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本府採購契約變更作業規定一覽表」項次3及契約第15條。
(2)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7日衛部救字第112028791號函頒修正「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
(3)本局112年10月11日府社綜字第1123146431號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經費共同性項目預算編列標準」。
2.變更事項:
(1)自113年1月1日起依原契約條件延長3個月服務至113年3月31日止。惟本局「委託管理臺北市大安、文山區早期療育社區資源中心(萬隆東營區)」(案號:1112045),提前開辦營運,則本案終止契約。
(2)廠商應於本次契約變更後10日內,提交113年1至3月工作計畫書(含業務計畫、預算分配、工作人員名冊等)報請機關同意。
(3)113年起社會工作人員起薪、年資、學歷、執業執照、專科證書、執行風險業務等級等各項加給調整為定額計算,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受託單位社工人員薪資加給表」,惟人事費核銷仍依實際用人條件核算薪資,其差額得於人事費內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