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7549@mail.taipe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履約期限
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8年6月30日止(詳附加說明)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章程或業務項目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或社會福利相關之依法登記或設立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
二、依法登記或設立之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委託期限:自107年2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起至108年6月30日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本年度之委託項目與費用,以當年度本市議會審議通過之預算數核實撥付,於額度內依年度標準覈實提供;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受託單位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如因立法程序遭刪減須配合時就不足金額之情形,得部分或全部無條件終止本委託案,且受託單位不得因此向本局求償。及依投標須知第五十九、(四)、4點辦理(詳實施計畫第壹拾壹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07年1月21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926 兒少科.曾貴苓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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