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2033 已決標公告

委託辦理107年度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評鑑暨輔導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決標日:106/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72,116
原始預算
$ 2,072,116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代碼 3.79.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意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張意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754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22
原公告日 106/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4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許可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學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三、社會福利機構或醫療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部份★ 一、本案原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酬勞費(至多451,650元),正確應為委員酬勞費(至多646,000元)。 二、另考量本次修正投標廠商需重新調整服務建議書內容,故延長等標期4天。 三、已購買標單者得憑收據換取新標單,已電子領標者請重行下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委託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7年12月31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本委託經費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依臺北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撥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受託單位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超過本局委託經費部分,由受託單位自行籌措。107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詳實施計畫第捌點及投標須知第59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月2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老福科27208889轉1618莊林哲先生、高欣瑜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張意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機關代碼
3.79.1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聯絡人
張意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1646
傳真號碼
(02)27206552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7549@mail.taipei.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1/22
原公告日
106/1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01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4 09:3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公用辦公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7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許可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二、學校或學術研究機關(構)。 三、社會福利機構或醫療機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修正部份★ 一、本案原實施計畫第捌點第一項第(二)款之委員酬勞費(至多451,650元),正確應為委員酬勞費(至多646,000元)。 二、另考量本次修正投標廠商需重新調整服務建議書內容,故延長等標期4天。 三、已購買標單者得憑收據換取新標單,已電子領標者請重行下載,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委託期間:自107年1月1日起(決標日在後者,以決標日為準)至107年12月31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現場領標】於投標截止日期期限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電子領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東北區10樓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15萬元。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本案採固定服務費用(率)給付。本委託經費應俟完成法定程序,依臺北市議會通過之預算數及審議意見撥付,預算案未經立法程序審議通過之(部分)標的應徵得本局同意後始得履約,受託單位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局不負賠償責任,超過本局委託經費部分,由受託單位自行籌措。107年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辦理保留決標(詳實施計畫第捌點及投標須知第59點)。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不足1日以1日計)11月24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前一日。 五、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老福科27208889轉1618莊林哲先生、高欣瑜小姐。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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