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電子郵件信箱
yiting7549@mail.taipei.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光碟每份現金50元;如以匯票支付者,抬頭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公用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購契約係採用本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會計師事務所(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且其指派查核之會計師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最近3年內未曾受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並公告確定者,或會計師得為之各業務,其業務事件受主管機關行政處分者(附切結書)。
(二)受委託查帳之會計師未擔任本案所列受查單位之董、監事 (理、監事)或簽證或代為帳務處理之會計師(附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現場領標】請於投標截止日前至本局秘書室購領光碟
【郵購領標】函索標單需附中型回郵信封及標單工本費現金50元,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收(信封上請註明函索案號與標的名稱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延誤投標時效,由廠商自行負責)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採郵遞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投遞到「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以本局收迄時間為憑,逾期寄達所投標單無效)。
【採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東北區社會局秘書室」。
其他須知
一、履約保證金:新臺幣30萬元整。
二、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選事宜,評選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不足一日以一日計)106年4月16日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起算。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四、有關招標標的問題請洽(02)2720-8889分機1631 企劃科.呂宛霖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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